提请假释建议书范本要怎么写?


提请假释建议书是执行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对罪犯适用假释建议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提请假释建议书的撰写方法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提请假释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接下来,我们看提请假释建议书的格式和内容。 第一部分是首部,要写明文书名称,即“提请假释建议书”,还要写明文书编号。 第二部分是罪犯的基本情况,包括罪犯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原判罪名、原判法院、判决时间、判决书字号、刑期、执行刑期的变动情况等。这部分内容能够清晰地呈现罪犯的犯罪和服刑的基本信息。 第三部分是事实依据,这是提请假释建议书的核心部分。要详细阐述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表现,如遵守监规纪律情况,是否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是否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等。要列举具体的事例来证明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比如获得的奖励、表扬等。同时,要分析罪犯的改造情况,说明其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第四部分是建议的法律依据和建议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建议对罪犯予以假释,并将建议书连同有关材料一并移送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第五部分是尾部,写明送达的人民法院名称,注明文书制作的年月日,并加盖执行机关的印章。 总之,撰写提请假释建议书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格式要求,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以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和假释程序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