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婚前财产公证协议书该怎么写?


房屋婚前财产公证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就一方或双方所有的房屋财产进行约定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书面文件。它有助于明确房屋产权归属,避免婚后可能产生的财产纠纷。 首先,协议书中要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这些信息能准确识别协议双方的身份。比如张三,男,身份证号为[具体号码],联系电话[电话号码];李四,女,身份证号为[具体号码],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其次,要详细描述房屋的具体情况。这包括房屋的坐落位置,例如“位于[具体城市][具体街道][小区名称][楼号][单元号][房号]的房屋”;房屋的所有权证号,就像房屋的“身份证号码”,能准确对应该房屋;房屋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如果是一方出资购买,要写明“该房屋由甲方(张三)于[具体日期]出资购买,购房款为[具体金额],出资方式为[全款/贷款]”。 然后,明确房屋的归属约定。比如可以约定“该房屋为甲方(张三)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仍归甲方个人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涉及到婚后共同还贷等情况,也要在协议中写明如何处理,例如“婚后乙方(李四)参与该房屋贷款偿还,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按照乙方实际偿还贷款金额及相应增值部分计算”。 另外,违约责任条款也很重要。如果一方违反协议约定,要承担怎样的责任,比如“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处分该房屋,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最后,双方要在协议上签字并注明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签订书面的婚前财产公证协议书是受法律保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