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评估后我不满意,之后却没了消息怎么办?

我家房子进行评估后,我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就反馈了情况。可之后就一直没消息了,也没人跟我沟通后续怎么处理。我现在很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推动事情解决,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我有哪些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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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屋评估中,如果您对评估结果不满意且反馈后没有得到回应,以下从法律角度为您提供一些应对方法和依据。 首先,要明确您有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的权利。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也就是说,当您对评估结果有疑问时,评估机构有义务为您答疑解惑。 如果您在反馈不满意后没有得到回应,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步,以书面形式再次向评估机构提出异议。在书面材料中,详细说明您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具体原因,比如评估方法不合理、对房屋状况的认定有误等。这是有法律依据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若评估机构在收到您的书面异议后,仍然没有给出合理的答复或处理结果,您还可以进一步申请鉴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二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会对评估报告的评估程序、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选用、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评估技术问题进行审核,作出鉴定意见。 通过以上合法途径,您可以维护自己在房屋评估中的合法权益,推动问题得到合理解决。如果在整个过程中遇到其他问题,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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