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复议申请该怎么写?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复议申请一般需要按照特定的格式和内容来书写。 首先是标题,写上“复议申请书”。 然后是申请人信息部分,要写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以及现居住地址 。 接着是被申请人信息,这里写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名称。 复议请求这一块很关键,要明确表达两个诉求,一是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二是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对具体的案件进行立案调查。例如之前你报的是盗窃案,这里就写依法对盗窃案进行立案调查。 事实和理由部分,得详细说明案件情况。比如案件发生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涉及哪些人,事情是怎么发展的。之后阐述你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调查的原因,像案件涉及到刑事犯罪行为,严重影响到社会秩序,或者侵犯到了你的合法权益等。最后指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存在的错误,比如缺乏法律依据,可能他们认为不构成犯罪,但实际上符合某条法律规定的犯罪情形;或者事实认定不清,有一些关键事实被遗漏或误解。 证据和证据来源部分,要把支持你复议请求的证据都列出来。证据有多种类型,比如书证,可能是合同、信件等;物证,像现场遗留的物品;还有证人证言。同时要说明这些证据是从哪里来的,以及能证明什么内容。 法律依据部分,列举相关的法律条款来支撑你的复议请求,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中,涉及立案条件、公民权利保障等方面的条款。 最后,要表明申请人在复议期间,愿意配合被申请人进行调查,提供必要的协助。并请被申请人依法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作出公正、合法的复议决定。结尾写上“此致”,再换行写被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签名以及申请日期。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相关概念: 书证:是指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 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痕迹。 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或执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