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上诉申请书该怎么写?


案外人执行异议上诉申请书是案外人对执行法院作出的执行异议裁定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所提交的法律文书。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其撰写方法及相关要点。 首先,要明确上诉申请书的结构,一般由标题、首部、正文、尾部和附项五部分组成。 标题直接写“案外人执行异议上诉申请书”。 首部需写明上诉人(案外人)和被上诉人的基本信息。如果是自然人,要写清楚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正文是申请书的核心部分,通常包含上诉请求、上诉理由等内容。上诉请求部分要明确写出上诉人希望上一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具体决定,比如撤销原审裁定、停止对特定财产的执行等,表述要清晰、具体,不能模糊不清。上诉理由部分则要详细阐述对原审裁定不服的原因。可以从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等方面进行论述。比如,如果原审法院在认定执行标的的权属时出现错误,您可以结合相关证据说明该标的实际归您所有;如果是适用法律错误,要指出原审法院具体适用了哪些错误的法律条文,并说明正确的法律依据应该是什么。 尾部要写明致送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名称,一般格式为“此致 xxx 人民法院”,然后由上诉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 附项部分要附上与上诉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并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撰写上诉申请书时,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期限和程序,确保申请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总之,撰写案外人执行异议上诉申请书需要严谨、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和理由,并且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如果您对法律程序和文书撰写不太熟悉,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