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且挪用公款怎么办?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一直拖着不和我签劳动合同,最近还发现公司存在挪用公款的情况。我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公司不签合同和挪用公款分别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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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来分别分析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和挪用公款这两种情况以及对应的处理办法。 首先是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从你入职超过一个月还没和你签合同,从第二个月起你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要是满一年都没签,那就相当于你和公司有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保障会更多。你可以先和公司友好沟通,要求签订合同并支付相应赔偿。如果公司拒绝,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是公司挪用公款的问题。如果这里的“公款”指的是公司资金,公司相关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发现公司挪用公款的情况,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来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如果你因为公司挪用公款的行为遭受了损失,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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