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监理人员服务期到了但工程未完成,怎么向甲方写信?

我是一名监理人员,和甲方约定的服务期已经到了,可是工程还没完成。我不太清楚以怎样的方式和内容给甲方写信合适,既表达清楚目前的状况,又能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想知道具体该怎么写这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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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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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监理人员的服务期已到但工程尚未完成时,给甲方写信是一个重要的沟通步骤,以下为您提供一份具有逻辑性和层次感的专业法律指引。首先,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理人员与甲方之间通常签订有监理服务合同,该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在信件开头,应清晰表明自己的身份和写信的目的。说明自己是负责该工程的监理人员,服务期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到期,但工程尚未完成这一客观事实。接着,依据合同条款阐述相关情况。回顾合同中关于服务期以及工程进度等方面的约定内容。如果合同中有关于服务期延长的相关条款,应明确提及,并说明目前工程未完成可能需要根据这些条款来进一步协商服务期延长事宜。若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也应说明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需要与甲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在信件中,要客观分析工程未完成的原因。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导致工程进度受影响,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向甲方说明这种情况对工程进度的影响。如果是其他可归责于一方的原因,如甲方未及时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等,也应在信件中合理说明。然后,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和建议。可以提出延长服务期的方案,包括延长的时间、服务费用的调整等内容。也可以提出在现有服务期结束后,以其他方式继续提供有限的监理服务,如定期巡查、提供技术咨询等,并说明相应的安排和费用情况。最后,表达希望与甲方积极沟通协商的态度。强调双方共同的目标是确保工程顺利完成,希望甲方能够重视此事,尽快回复并与自己进行进一步的沟通。通过这样的信件内容和方式,可以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与甲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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