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状该怎么写?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如果受害人想要通过民事诉讼来获得人身损害赔偿,一份规范的民事诉讼状是关键。以下将详细介绍如何撰写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状。 首先,要明确民事诉讼状的基本结构,它通常包括标题、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尾部等部分。 标题很简单,直接写“民事起诉状”即可。 当事人信息部分,需要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相关情况。原告一般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是未成年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还需要写明法定代理人的信息。被告通常是造成事故的另一方,如果涉及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应列为被告。要写清楚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内容,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是起诉状的核心部分,要明确、具体地列出自己希望通过诉讼达到的目的。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诉讼请求一般包括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如果造成残疾,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如果造成受害人死亡,还应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同时,还可以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例如:“1. 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 [X] 元;2. 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误工费 [X] 元;……” 事实与理由部分,要详细叙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包括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结果等。说明事故责任的认定情况,比如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被告承担全部责任、主要责任等。阐述原告因事故遭受的人身损害情况,如受伤的部位、治疗的过程等。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说明被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部分,要列出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误工证明、护理人员的费用证明等。说明证据的来源,如果有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尾部部分,要写明受诉法院的名称,一般是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最后由原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起诉的日期。 撰写民事诉讼状时要确保内容真实、准确,语言通顺、逻辑清晰。如果自己不确定如何撰写,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