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谅解书该怎么写?


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谅解书的写法。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指的是用人单位或个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却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数额较大,经过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然不支付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对该罪有明确规定,犯此罪,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谅解书在刑事案件中具有重要作用,它是被害人向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出具的,表达对犯罪行为谅解的文书,在量刑时,法官会将其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接下来,我们讲讲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谅解书的具体写法。 一份完整的谅解书通常包含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标题,直接写“谅解书”三个字就行。第二部分是称谓,顶格写“致某某某(司法机关名称)”。 第三部分是正文,这是核心内容。首先要写清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接着详细叙述案件的经过,比如写明什么时间,犯罪嫌疑人因为什么原因没有支付劳动报酬,具体涉及多少劳动者,金额是多少等。然后要表明被害人已经收到了全部或者部分劳动报酬(要写清楚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并且自愿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示谅解。还可以说明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因素,请求司法机关对其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四部分是落款,被害人要签名并写上日期。如果被害人是单位,要加盖单位公章。此外,在写谅解书时,语言要通顺、表达要准确,内容要真实合法。同时,最好附上支付劳动报酬的相关凭证,比如转账记录、收条等,这样能让谅解书更有说服力。总之,一份规范有效的谅解书对于犯罪嫌疑人争取从轻处罚有很大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