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怎么制作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文件。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制作过程。 首先是现场调查。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交通管理部门会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交通警察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收集相关证据。这包括对事故车辆的状况、位置进行检查,测量刹车痕迹的长度、角度等数据,对事故现场的道路状况、交通标志、标线等进行记录。同时,交通警察会询问事故当事人、证人,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时间、地点、天气等情况,并制作询问笔录。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做好下列工作: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其他调查工作。 然后是检验、鉴定。如果需要对事故车辆的性能、痕迹等进行检验、鉴定,或者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进行鉴定,交通管理部门会委托专业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检验、鉴定报告。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接着是责任认定。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现场调查、检验、鉴定的结果,对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最后是制作认定书。交通管理部门在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后,会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总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作是一个严谨的过程,涉及多个环节和步骤,目的是为了准确、公正地确定事故责任,为交通事故的处理提供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