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出世的孩子在离婚时会怎么判?

我和丈夫正在闹离婚,目前我怀着孕,孩子还没出生。我很担心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知道法律在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判,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可能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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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对于未出世的孩子在父母离婚时的判决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胎儿在未出生时,并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简单来说,就是还不能像已经出生的人那样独立享有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但是,法律为了保护胎儿出生后的利益,做了一些特殊的规定。比如《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不过这里说的是遗产继承等方面,对于离婚时胎儿的抚养权归属,法律虽然没有直接针对未出世胎儿抚养权的规定,但通常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一般情况下,孩子在还未出生时,法院通常不会对抚养权作出判决。因为孩子还未出生,抚养权归属的具体情况还不明确。等到孩子出生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这是因为考虑到孩子在婴儿期,母亲在喂养、照顾等方面通常更有优势,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如果母亲想要争取抚养权,在孩子出生后只要没有上述不利于抚养孩子的特殊情况,通常是可以获得孩子抚养权的。而父亲一方,则需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的责任。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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