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离婚18岁孩子会怎么判?
我今年刚满18岁,最近父母感情不和打算离婚,我很迷茫不知道自己以后该怎么办。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我这种18岁的情况是怎么判定的,是可以自己选择跟谁生活吗?还是有其他规定,想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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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母离婚时,如果孩子已满18周岁,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再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做出判决。这是因为在法律上,18周岁已经属于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父母对其的抚养义务在正常情况下已经完成。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但这里针对已满18岁孩子的‘抚养’,更多是基于特殊情况。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如果18岁的孩子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者因身体残疾等原因不能独立生活、不具备自理能力,那么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综合条件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哪一方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抚养权就判给哪一方。并且,即便孩子成年了,如果存在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尚在校就读、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等情况,而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 总之,18岁孩子在父母离婚时,正常情况自己决定生活安排,但特殊情况下抚养权可能会由法院判决,同时还涉及可能的抚育费问题。 相关概念: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意思表示进行民事行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在我国,一般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抚育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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