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怎样离婚可以拿到抚养权?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权的判定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这意味着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断由哪一方抚养孩子对孩子的成长更为有利。下面详细为您解释女方在离婚时争取抚养权的相关要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司法解释,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所以,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女方通常在抚养权争夺上具有一定优势,但要是存在上述特殊情况,抚养权可能会判给男方。 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如果女方存在以上情况,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更有优势。 如果子女是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所以,女方可以多和孩子沟通,在尊重孩子意愿的前提下,争取获得孩子的支持。 此外,女方可以收集自身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比如稳定的收入证明,能证明自己有经济能力抚养孩子;良好的居住环境证明,如房产证明等,表明能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场所;自己及家人能给予孩子陪伴和照顾的证明,像家人愿意帮忙照顾孩子的声明等。同时,也可以收集男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例如男方有不良嗜好(赌博、酗酒等)、工作繁忙无法照顾孩子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