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鉴定等级是如何规定的?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想做工伤鉴定,但不知道工伤鉴定等级是怎么规定的。我不清楚具体的划分标准,也不知道每个等级对应的是怎样的伤害程度,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以便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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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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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等级的规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内容。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工伤鉴定等级。工伤鉴定等级是指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程度,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工伤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以此来确定劳动者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 我国工伤鉴定等级依据的是《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 - 2014)。该标准将工伤致残程度划分为十个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一级至四级伤残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一级伤残是最严重的情况,例如极重度智能损伤、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等。二级伤残包括重度智能损伤、三肢瘫肌力3级等。三级伤残有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截瘫肌力3级等。四级伤残如中度智能损伤、单肢瘫肌力≤2级等。对于一至四级伤残的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的本人工资。此外,还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 五级和六级伤残属于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五级伤残像一侧眼球摘除并义眼植入,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0%等;六级伤残例如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等。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18个月、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70%、60%。 七级至十级伤残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伤残比如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等;八级伤残如单肢体瘫肌力4级等;九级伤残像两个以上横突骨折等;十级伤残例如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等。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总之,工伤鉴定等级的规定详细且严谨,旨在公平合理地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遭遇工伤后,应及时申请工伤鉴定,以确定自己的伤残等级,从而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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