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者负主要责任时对方交强险如何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伤者负主要责任,对方交强险的赔偿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执行。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它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被保险人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当交通事故伤者负主要责任时,对方交强险的赔偿并不考虑双方的责任比例,只要对方在事故中有责任,就按照有责任的赔偿限额进行赔偿。也就是说,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内,对于伤者因事故导致的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理费用,保险公司会在限额内进行赔付;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内,对伤者的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进行赔偿;在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内,赔偿伤者的车辆维修等财产损失。 如果伤者的损失超过了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对于超出部分,将按照双方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来分担。由于伤者负主要责任,通常可能需要自行承担大部分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损失。例如,如果伤者的医疗费用总共花费了3万元,对方交强险会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赔偿1.8万元,剩下的1.2万元则需要根据双方责任比例,由双方分担。一般来说,主要责任方可能要承担70% - 80%的责任,具体比例要根据当地的司法实践和事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