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的工伤赔偿标准明细表是怎样的?


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获得的相应经济补偿。在黄冈,工伤赔偿标准同样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赔偿主要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里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是由相关部门制定的,规定了哪些治疗项目、药品等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报销。 对于住院伙食补助费,不同地区有不同标准。在黄冈,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一般是按照当地的规定执行。这是为了弥补职工因工伤住院期间额外的饮食费用支出。 如果工伤职工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这是考虑到职工到外地就医可能产生的交通和住宿等费用。 关于伤残待遇,分为不同的伤残等级。以一级至四级伤残为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此外,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在黄冈,这些标准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所以,要获取详细准确的黄冈工伤赔偿标准明细表,你可以咨询当地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或者查阅相关政府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