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是怎样的?


《湖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是湖北省为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 适用范围和原则 该条例适用于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其遵循的原则是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 不正当竞争行为 条例明确了多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比如,经营者不得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不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这就好比市场上有一款很火的饮料,它的包装很有特色,别的商家就不能模仿这个包装去卖自己的饮料,不然就构成不正当竞争。 此外,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比如,某些地区的供水公司指定用户必须购买其指定品牌的水表,这就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 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这些部门有权按照规定程序询问被检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证明人,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有权查询、复制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帐册、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 法律责任 对于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条例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可能会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如果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上位法,《湖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是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两者相互配合,共同为维护湖北省的市场竞争秩序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