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时男方欠债是否需要双方偿还?

我和老公正在办离婚,发现他在婚姻期间欠了不少债。我不太清楚这些债务我要不要一起还,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下哪些情况我要一起还,哪些情况不用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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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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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离婚时,男方所欠债务是否需要双方共同偿还,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来判断。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而个人债务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男方所欠债务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比如用于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孩子的教育费用、家庭的医疗费用等,即使是以男方个人名义所欠,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双方共同偿还。例如,男方为了给孩子交学费向别人借了钱,这个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男方所欠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比如男方未经女方同意,擅自借款用于投资自己的个人生意,且女方没有从中受益,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这个债务就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女方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另外,如果男方所欠债务是在双方明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产生的,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那么男方所负债务就由男方自己偿还。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对债务性质存在争议,通常需要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的证据和事实来进行判断。所以,如果涉及到离婚时男方欠债的问题,建议当事人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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