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共同卖房共同还房贷,一方不还应该怎么办?

我和配偶共同卖了房,也约定好一起还房贷。但现在对方突然不还房贷了,我一个人压力很大。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也不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事是怎么规定的,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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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夫妻共同卖房并共同承担房贷的情况下,如果一方拒绝偿还房贷,这涉及到夫妻间的债务履行问题,同时也和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债务的法律规定相关。 首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共同还房贷是基于夫妻共同卖房的行为,通常是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该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当一方不还房贷时,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看,由于房贷合同通常是夫妻双方共同签订的,银行有权要求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还款责任。也就是说,即使一方不还,另一方仍然有义务继续偿还,否则会影响双方的征信记录。 从夫妻内部关系来说,如果一方不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在承担全部还款责任后,可以依据夫妻之间的约定或者相关法律规定,向对方进行追偿。如果夫妻双方对于房贷的偿还问题有书面约定,那么可以按照约定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责任。若没有约定,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承担了较多房贷还款义务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补偿。例如,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适当多分财产以平衡双方的利益。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承担还款义务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公平原则承担相应的债务份额。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购房时的出资情况等因素,做出合理的判决。总之,面对一方不还房贷的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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