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公办理房产证没写我的名字,房子会被另一半卖掉吗?

我和老公婚后买了房,办理房产证时他没写我的名字。我心里有点不踏实,担心他会不会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子卖掉。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他有没有这个权利这么做,我该怎么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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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房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的法律框架下,判断老公在房产证没写你名字的情况下是否能私自卖掉房子,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分析。 首先,要明确房屋的归属性质。如果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一般情况下,即便房产证上只有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它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虽然房产证上没你的名字,但你同样对该房屋拥有权益。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老公未经你同意就将房子出售,且买房的第三人是善意的,即他不知道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已经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同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那么这种情况下,第三人可能会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房屋的所有权。《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但如果买房的第三人知道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没有支付合理的价款,又或者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那么你就有权主张该房屋买卖行为无效。因为这种情况下,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你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比如,你可以和老公协商,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这样能从产权登记上明确你的共有权。另外,你也可以通过签订夫妻财产协议,对该房屋的归属进行明确约定,并进行公证。这样在遇到问题时,你就能有更充分的法律依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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