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共同买房离婚时房子归属是怎样的?

我和爱人婚后一起买了套房子,现在打算离婚。我们对房子归属问题有分歧,我想了解在法律上,像我们这种夫妻共同买房的情况,离婚时房子到底该归谁呢?是平均分配,还是有其他的判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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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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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买房是常见的情况,而离婚时房子的归属问题往往容易引发争议。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其中就包括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这里所说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夫妻双方结婚登记开始,到婚姻关系结束为止的这段时间。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能够就房子的归属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处理。这种约定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比如,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房子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子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要是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就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如果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通常会按照均等原则进行分割,但也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在分割房产时可能会适当倾向于无过错方。 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且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另外,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总之,夫妻共同买房离婚时房子的归属问题比较复杂,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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