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别人的车撞了我全责,对方能走保险吗?
我开车不小心把别人车撞了,交警认定我是全责。现在对方说他要走他自己的保险来处理,我就有点疑惑,毕竟我是责任方啊。我想知道在这种明确我全责的情况下,对方到底能不能走他的保险来解决车辆维修这些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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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把别人的车撞了且您负全责的情况下,对方是可以走保险的,但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来进行赔偿,并非直接就能获得赔付。 首先来解释一个重要概念,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这是国家规定每辆车都必须购买的保险。当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就要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这就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 具体到对方走保险的流程,一般如下:第一步是车辆出险和报案,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第二步取得交警证明,交警会到现场调查情况,出具责任认定书;第三步填写出险单、审核定损,对方要向自己的保险公司填写相关出险单据,保险公司会对车辆损失进行评估定损;第四步车辆送修理厂修理,确定好损失后,将车送到指定修理厂维修;最后复核后赔付结案,保险公司审核无误后,就会按照规定进行赔偿。 如果对方车辆损失在交强险有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交强险就可以赔付。要是损失超过2000元,超出部分在对方商业三者险保险范围内的,由对方商业三者险承担。您作为全责方,有义务协助对方保险公司做好定损等相关工作,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 总之,对方在您全责的情况下能走保险,具体理赔情况要依据实际损失和保险条款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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