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跟人起了冲突,对方说要告我寻衅滋事。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寻衅滋事罪是怎么认定的呢?具体有啥标准?我这种情况会不会被认定成寻衅滋事罪呀?心里有点慌,想弄清楚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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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寻衅滋事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 首先,从行为方式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一是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这里的“随意”,就是没有正当理由地打人,“情节恶劣”一般包括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殴打他人致轻伤等情况。比如,甲在大街上看乙不顺眼,无缘无故就上去殴打乙,导致乙受轻伤,这种情况就可能符合这一情形。 二是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他人限制了他人的行动自由;“辱骂、恐吓”则是对他人精神上的侵犯。“情节恶劣”通常表现为持续时间长、造成他人精神失常等。例如,丙长期追逐、辱骂丁,导致丁精神抑郁,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三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强拿硬要”就是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任意损毁、占用”是指随心所欲地破坏或占有他人财物。“情节严重”一般指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等。比如,戊到商店里,强行拿走价值较高的商品,不给钱,就可能涉嫌此情形。 四是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比如,己在商场里故意制造混乱,导致商场无法正常营业,顾客纷纷逃离,就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寻衅滋事罪还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寻衅滋事的故意,即故意挑起事端、破坏社会秩序。如果是因为民事纠纷引发的冲突,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罪。总之,寻衅滋事罪的认定需要从行为方式、情节以及主观故意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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