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诽谤治安处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前几天和人起了争执,对方骂了我好多难听的话,还到处造谣说我做了坏事。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算侮辱诽谤,治安处罚对侮辱诽谤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我能不能让对方受到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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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诽谤在治安处罚方面有着明确的认定标准。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侮辱和诽谤这两个概念。侮辱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这里的暴力不是指对他人身体进行伤害的暴力,而是比如强行给他人抹黑、挂牌子示众等行为;其他方法包括用言语辱骂、张贴大字报诋毁等。诽谤则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也就是说,诽谤强调的是无中生有、编造虚假信息并传播出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认定标准中的“公然”,一般理解为在多人在场或者能让不特定多数人知晓的情况下进行侮辱或诽谤行为。比如在大街上、商场等公共场所辱骂他人,或者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侮辱诽谤言论,让很多网友都能看到。而“情节较重”通常包含多次侮辱诽谤他人、造成他人精神失常等较严重后果、侮辱诽谤的手段恶劣等情况。例如,多次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辱骂他人,或者编造极其恶劣的虚假信息并广泛传播,导致被侮辱诽谤人遭受巨大的精神压力甚至影响到正常生活和工作等,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较重。所以,当遇到他人侮辱诽谤的情况时,可以对照这些标准和法律规定,判断是否可以通过治安处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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