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倒卖土地是怎么量刑的?


非法倒卖土地的量刑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首先,我们需要了解“非法倒卖土地”这个概念。简单来说,非法倒卖土地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以牟利为目的,将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倒卖的行为。这里的土地管理法规,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那么,什么情况算是“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包括:(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四)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的;(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此外,单位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具体的量刑,比如非法倒卖土地的面积、获利金额、是否造成了土地资源的破坏、犯罪人的主观故意和认罪态度等。所以,如果涉及到非法倒卖土地的行为,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了解自己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