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放贷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我有个朋友之前在外面放贷,听说有些放贷行为是违法的。我想知道,如果是违法放贷的话,这种情况会不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呢?我挺担心他的,就想来问问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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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放贷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需要结合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了几种典型的非法经营行为,其中就包括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等。 对于违法放贷行为,2019年10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这里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此外,认定违法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还需要考虑放贷的利率、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比如,以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如果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也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不过,如果只是偶尔的、非经常性的民间个人借贷行为,即使存在一定的违法情形,一般也不会构成非法经营罪。民间个人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转移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种借贷行为与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的非法放贷有着本质的区别。 综上所述,违法放贷不一定就构成非法经营罪,需要根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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