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矿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非法采矿罪,简单来说,就是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行为。 首先,我们来看“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这里的采矿许可证,就像是你合法采矿的“通行证”。没有这个“通行证”就去采矿,那就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经批准取得采矿权,并办理登记。所以,没有经过合法程序取得采矿许可证就进行采矿作业,就可能构成非法采矿罪。 其次,“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国家规划矿区是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划定的,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也是国家重点保护的区域,他人矿区范围是他人依法取得采矿权的区域。擅自进入这些区域采矿,侵犯了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秩序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矿产资源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对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采。 最后,“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是国家从战略和资源保护等方面考虑,进行特殊管理的矿种。擅自开采这些矿种,会严重破坏国家的矿产资源管理和战略布局。 另外,要构成非法采矿罪,还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就属于情节严重。具体数额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总之,非法采矿罪的认定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标准的。在进行矿产资源开采活动时,一定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在规定的区域和范围内进行开采,避免触犯法律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