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挂名公司股东对扣税有影响吗?
我是事业单位人员,挂名成了一家公司的股东。我现在担心这会不会对我的扣税产生影响,比如个人所得税之类的。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知道这种情况在税收上到底有没有影响,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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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事业单位人员挂名公司股东对扣税是否有影响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首先是“挂名股东”,挂名股东就是在公司的工商登记等文件上登记为股东,但实际上并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也不享有股东的实质性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的人。 从税收方面来看,个人所得税是与个人的收入密切相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对于事业单位人员来说,正常情况下会有工资、薪金所得,这部分收入按照相应的税率进行扣税。而如果挂名成为公司股东,就可能涉及到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情况。假如公司盈利并向股东分配红利,那么挂名股东就会获得这部分红利收入,这部分收入就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另外,若挂名股东将其名下的股权转让,取得了财产转让所得,同样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其应纳税所得额为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所以,事业单位人员挂名公司股东是有可能对扣税产生影响的。如果没有实际的分红、股权转让等产生应税收入的情况,一般不会额外增加扣税;但一旦出现上述应税情形,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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