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国家执法人员是否属于刑事案件?
我在街上碰到一个人自称是执法人员,还让我配合调查。我有点怀疑他是冒充的,就没理他。我想知道,如果真有人冒充国家执法人员,这算刑事案件吗?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
展开


冒充国家执法人员是否属于刑事案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冒充国家执法人员”在法律上对应的是“招摇撞骗罪”。招摇撞骗罪指的是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这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包括国家执法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也就是说,当行为人冒充国家执法人员,并且有招摇撞骗的行为,是可能构成刑事案件的。 然而,如果只是单纯冒充国家执法人员,没有实施招摇撞骗等其他违法行为,可能不构成刑事案件,但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所以,判断冒充国家执法人员是否为刑事案件,关键在于是否有招摇撞骗等符合刑法规定的行为。如果有相关行为,达到了刑法规定的标准,就会被认定为刑事案件;若未达到刑事案件的标准,可能会按照治安案件进行处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