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打了不构成轻微伤能赔多少钱?
我被人打了,去医院检查后发现不构成轻微伤,但我身体还是有些不舒服,而且耽误了我工作。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对方应该赔偿我多少钱,都包括哪些赔偿项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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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挨打了但不构成轻微伤的情况下,赔偿数额需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白赔偿是基于侵权责任产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即使不构成轻微伤,只要存在这些合理支出,侵权人就应当进行赔偿。 对于医疗费,就是你因被打去医院看病、检查、买药等实际花费的费用,需要你提供相应的医院票据作为证明。比如你去医院挂号、做检查的费用等。 误工费方面,如果因为被打导致你无法正常工作,从而减少了收入,那么这部分损失侵权人也需要赔偿。计算方式一般是根据你的实际工资收入和误工的天数来确定。比如你每天工资是200元,因为被打休息了3天,那么误工费就是600元。 此外,还有可能涉及到交通费,就是你为了看病、处理这件事情等产生的交通费用,通常按照实际的票据来计算。比如你打车去医院的费用。 营养费的话,如果医生有相关的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一定的赔偿。不过在不构成轻微伤的情况下,营养费一般数额不会太高。 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你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如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和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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