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向司法人员行贿是否构成犯罪?
我前段时间为了一个案子的事,没有直接给司法人员送钱,而是通过别人转交给司法人员,希望能让案子处理对我有利些。现在我心里有点慌,不知道我这种间接行贿司法人员的行为会不会构成犯罪啊?我挺担心会有法律后果的。
展开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行贿罪。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这里的给予财物,既包括直接给予,也包括通过他人间接给予。司法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明确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所以,间接向司法人员行贿同样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判断是否构成行贿罪,关键在于是否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正当利益包括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有关单位提供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规定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如果是为了谋取正当利益而不得已给予司法人员财物,一般不构成行贿罪。但如果是为了不正当利益,即便采用间接行贿的方式,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标准,就会构成行贿罪。对于行贿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