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抵扣政策是怎样的?


个税专项附加抵扣政策,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了减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一些项目。这一政策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执行。 该政策包含了多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首先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如果您的子女处于学前教育阶段,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或者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本科、专科、硕士研究生以及博士研究生教育,那么每个子女每月可以按照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继续教育方面,如果您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如果是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专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上,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根据不同城市,分别按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的标准扣除。如果您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就可以享受此项扣除。但如果您已经享受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就不能再同时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赡养老人方面,独生子女每月按标准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则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总之,个税专项附加抵扣政策为纳税人提供了多种扣除方式,能有效减轻大家的税收负担。纳税人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以便享受应有的扣除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