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诉讼举证需要收集什么证据?


在继承诉讼中,明确需要收集的证据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需要收集的各类证据。 首先是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这类证据主要是用来证明您与继承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比如证明自己是合法继承人的证据,通常需要提供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者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如果是养子女主张继承权,就要提供收养关系证明;若是非婚生子女主张继承权,则需要提供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所以证明自己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的证据是关键。 其次是证明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对于法定继承,要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因为只有被继承人死亡这一事实发生,继承才会开始。同时,还要提供证明是被继承人养子女、继子女的相关证明材料。对于遗嘱继承,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遗嘱书,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如果是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还需要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至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对不同形式遗嘱的形式要件做了明确规定,只有符合这些规定的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再者是证明被继承人财产范围的证据。这包括房产证明,如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等;银行存款证明,需提供银行账号;股票证明,要提供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车辆证明,提供行驶证、车牌号等。此外,还要证明被继承人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证明被继承人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最后是有具体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比如要求分割的遗产价值是如何计算出来的,要提供相应的依据和计算方式。 总之,在继承诉讼中,收集证据要全面、准确,并且符合法律规定,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