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产房是否有继承权?
我家有套公产房,是我爷爷名下的。爷爷去世后,家里人就为这房子起了争执,都觉得自己有继承权。我不太清楚公产房到底能不能继承,想知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公产房到底有没有继承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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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产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简单来说,公产房个人只有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 关于公产房是否有继承权,这需要从法律层面进行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公产房由于其产权不归个人所有,不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公产房本身是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的。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公产房存在承租权的问题。如果承租人死亡,其共同居住人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继续承租该公产房。比如,《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规定,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过户。申请过户的申请人为18周岁以上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承租人同居同户籍两年以上,且共同居住的。 不同地区对于公产房承租权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有些地方要求共同居住人在公产房内居住一定年限,并且具有当地户籍等。所以,当公产房承租人去世后,其亲属想要继续使用该公产房,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定,向相关部门提出变更承租人的申请。 综上所述,公产房本身没有继承权,但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可以按照当地规定申请继续承租。在处理公产房相关问题时,建议及时了解当地的政策法规,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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