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财产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国,继承的财产相关规定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规范。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这些规定。 首先是继承的开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里的死亡,既包括自然死亡,也包括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一旦继承开始,就意味着继承人可以开始处理被继承人留下的财产了。 接着是继承的方式,主要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进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及继承份额。遗嘱的形式有多种,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要求,例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遗赠扶养协议则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在遗产分配方面,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例如,胎儿在涉及遗产继承时,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还有,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总之,继承财产的法律规定是较为复杂和细致的,在实际处理继承问题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如果遇到复杂的继承纠纷,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