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倒闭且女儿离婚会怎么判?


在这种机构倒闭且涉及女儿离婚的情况中,法院在判决离婚案件时主要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是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的感情破裂有多种情形,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也就是说,法院会审查夫妻双方的感情状况,如果符合法定的感情破裂情形,调解无效后就会判决离婚。 其次是财产分割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虽然女儿所在机构倒闭可能导致经济困难,但法院还是会先界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财产。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于因机构倒闭面临经济困境的女儿,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适当予以照顾。 最后是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会考量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虽然女儿机构倒闭经济上有困难,但如果她在其他方面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比如能给予孩子更多陪伴、有更好的教育理念等,还是有可能获得抚养权的。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