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在婚姻关系中,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离婚时如何分割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将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对于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在大多数情况下,保险的现金价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等,这些保险具有一定的储蓄和投资性质,其现金价值是可以计算的。在离婚时,这部分现金价值通常需要进行分割。 然而,如果是一方在婚前购买的保险,并且在婚后没有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续保等操作,那么这份保险通常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买了一份终身寿险,婚后也一直用自己的婚前财产缴纳保费,那么这份保险就属于其个人财产。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指定了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如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保险金通常归受益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人身保险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是基于被保险人的生命、身体等产生的权益。例如,夫妻一方为对方购买了一份人身意外险,指定自己为受益人,在被保险人发生意外获得保险金时,该保险金属于受益人一方,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接下来,我们谈谈保险在离婚时的分割方式。如果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常见的分割方式有以下几种。一种是退保分割现金价值。在退保后,保险公司会退还一定的现金价值,夫妻双方可以对这部分现金进行分割。但需要注意的是,退保可能会造成一定的损失,因为保险公司通常会扣除一些费用。另一种方式是变更投保人。如果一方希望继续持有这份保险,可以将投保人变更为自己,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的金额一般根据保险的现金价值来确定。 总之,保险在离婚时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来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如何分割。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