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损害商业信誉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我最近听说了损害商业信誉罪,但不太清楚它的具体含义和相关规定。我想知道有没有关于这个罪名的司法解释,它能帮我理解在哪些情况下会构成这个罪,以及会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我希望能得到清晰易懂的解释。
展开 view-more
  • #商业信誉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损害商业信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商业信誉,简单来说,就是社会公众对某个经营者的信用、资产、经营能力、经营作风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它就像商家的一张‘名片’,良好的商业信誉能为商家带来更多的交易机会和利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于‘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来综合判断。一般来说,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就属于‘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此外,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会被认定为有‘其他严重情节’:一是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二是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这些规定明确了损害商业信誉罪的构成要件和处罚标准,提醒大家要尊重他人的商业信誉,不能随意捏造和散布虚假信息来损害他人利益,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