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侵犯商业信誉具体会面临怎样的处罚标准呢?

在商业竞争或者日常经营中,有时候会遇到一些不实信息传播影响自身商业信誉的情况。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侵犯商业信誉的行为,到底是怎么界定处罚标准的,是只罚款还是会有更严厉的刑罚,不同主体侵犯又有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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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信誉的处罚标准,需要根据犯罪主体以及具体的犯罪情节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 法律概念解释 侵犯商业信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这里的“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编造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虚假信息;“散布”则是指通过各种途径使虚假信息在一定范围内传播;“商业信誉”主要是指社会公众对经营者的商业道德、商品品质、服务水平等方面的积极评价。 ### 处罚标准细分 - **自然人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犯侵犯商业信誉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也就是说,如果是个人实施了侵犯商业信誉的行为,并且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程度,那么就可能面临最高两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可能需要缴纳罚金,或者单独判处罚金。 - **单位犯罪**:单位犯此罪的,实行双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即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例如,某公司为了打击竞争对手,组织员工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了其他公司的商业信誉,这种情况下,该公司作为单位会被判处一定数额的罚金,而参与策划、实施这一行为的公司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也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 关于“重大损失”和“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 虽然法律条文中提到了“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但具体的认定标准并没有在刑法中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数额、商业信誉受损的程度、虚假信息传播的范围和影响等。例如,因为虚假信息的传播,导致被害人的销售额大幅下降、客户大量流失、市场份额急剧减少等,都可能被认定为造成了重大损失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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