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一般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它是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而制定的。 在该解释中,首先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做了规定。比如,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这里的帮工,就是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无偿帮别人做事的情况,比如邻居请你帮忙搬东西,在这个过程中你受伤了,一般邻居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邻居一开始就明确不让你帮忙,那么邻居虽然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根据受益情况给你一些补偿。 对于赔偿的范围,解释中也有明确说明。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在赔偿标准方面,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此外,该解释还对一些特殊情况的责任承担和赔偿问题做了规定,比如共同侵权行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等情况。这些规定为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保障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也规范了赔偿义务人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