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情形有哪些,财产该如何分割?
我和对象结婚后,感觉这日子过得不太对劲,怀疑我们的婚姻可能无效。想问问法律上婚姻无效的情形都有啥呀?要是真的婚姻无效了,我们这些年一起攒下的财产又该怎么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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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是指男女双方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通俗来讲,就是这段婚姻从一开始在法律上就是不被认可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重婚就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比如张三已经和李四结婚了,但张三又和王五登记结婚,那么张三和王五的婚姻就是无效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这里指的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像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这种直系血亲,以及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如果结婚,婚姻是无效的。(三)未到法定婚龄。男性的法定婚龄是二十二周岁,女性的法定婚龄是二十周岁。如果一方或双方未达到这个年龄就结婚,婚姻也是无效的。 当婚姻被认定无效后,财产分割问题也有相应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也就是说,双方先自己商量怎么分财产,如果商量不拢,法院会偏向没有过错的一方来判决。比如因为一方重婚导致婚姻无效,那么在分割财产时,会多照顾无过错方。要是重婚涉及到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分割时不能损害他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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