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违约金15万是否合法?


在探讨辞职违约金15万是否合法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违约金的基本概念。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在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设定不是随意的,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中可以设定违约金的情形进行了严格限制。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除了上述两种情形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也就是说,如果你的辞职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约定或者竞业限制约定的情况,公司要求你支付15万违约金是不合法的。 如果是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况,公司要求的违约金数额也不能超过其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且要根据服务期的履行情况按比例计算。例如,公司为你提供了30万的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为3年,你工作了1年后辞职,那么公司最多能要求你支付20万违约金(30万÷3年×2年)。 如果是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违约金的数额通常需要结合公司给予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等因素综合判断。但一般也不会毫无限制地设定一个过高的数额。如果违约金过高,劳动者可以请求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予以适当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