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算不算童工?


在探讨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是否算童工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童工的概念。所谓童工,是指那些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这就好比一个未满16岁的孩子去工厂做工,或者自己摆摊卖东西挣钱,这些都属于童工劳动的范畴。 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说,不管是什么性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只要招用了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那就违反了这个规定。 而对于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在法律上被称作未成年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明确指出,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这里的未成年工就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这表明,法律是允许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参加工作的,但同时也给予了他们特殊的保护。 这些特殊保护体现在多个方面。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这是因为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身体还在发育阶段,像矿山井下、有毒有害的工作环境会对他们的身体健康造成很大危害,所以法律禁止安排他们从事这类工作。 此外,根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用人单位还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这是为了及时了解未成年工的身体状况,确保他们在工作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 综上所述,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算童工,而是未成年工。他们有参与工作的权利,但同时也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在招用未成年工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