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30万是否会被通缉?
我挪用了单位公款30万,本想着周转一下就还回去,可现在没办法及时补上。我心里特别害怕,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被通缉,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挪用公款30万是怎么处理的,会不会被通缉呢?
展开


挪用公款30万是否会被通缉,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简单来说,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把公款挪作他用的行为。这里的公款,就是公家的钱,像政府机关、国有公司等单位的钱都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其中,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所以,挪用公款30万已经达到了立案标准。 至于通缉,这是公安机关对在逃的犯罪分子采取的一种追捕措施。如果挪用公款30万的人,在案发后逃跑,逃避法律追究,公安机关就可能会发布通缉令对其进行通缉。但如果行为人没有逃跑,积极配合调查,归还公款,可能就不会被通缉。不过,即便没有被通缉,也还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总之,挪用公款是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发现,应尽快主动归还公款,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争取从轻处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