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30万没全拿到钱算未遂吗?
我遇到件事儿,有人想敲诈勒索我30万,结果还没全拿到钱就被发现制止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该怎么认定,想知道这算敲诈勒索未遂吗?我很关心这个判定结果对后续处理有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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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敲诈勒索30万没全拿到钱是否属于未遂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敲诈勒索罪和犯罪未遂的概念。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通过威胁等手段让别人害怕,从而被迫交出财物。而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敲诈勒索犯罪中,如果行为人以敲诈勒索30万为目标,并且已经实施了威胁、要挟等行为,这就表明犯罪已经着手。若最终没有全部拿到30万,这通常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比如被害人报警、反抗或者其他客观情况导致无法得逞。这种情况下,就符合犯罪未遂的特征。 举例来说,如果敲诈者向被害人发出威胁,要求其交付30万,被害人被迫先交了一部分钱,之后报警使得敲诈者未能拿到剩余款项。此时,敲诈者的行为就属于敲诈勒索未遂。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是未遂,但并不意味着不构成犯罪。法院在量刑时,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考虑犯罪行为的性质、手段、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敲诈勒索30万没全拿到钱,大概率是认定为敲诈勒索未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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