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罚金不交就是失信人员吗?
我家人因犯罪坐牢并被判处了罚金,可目前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一时拿不出这笔钱。我就担心因为没交罚金,家人会被列为失信人员,影响以后的生活。所以想了解下,这种坐牢后罚金没交的情况,是不是就会被当成失信人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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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牢罚金不交并不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条件包括:一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例如明明有足够的钱偿还债务,却拒不执行生效的法院裁定、判决文书,拒绝还钱;二是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是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是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是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而单纯的坐牢罚金未交并不属于上述情形。 其次,对于罚金的缴纳及追缴,罚金是刑罚中附加刑的一种,是强制要求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是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也就是说,如果罪犯不主动缴纳罚金,法院会强制追缴,但这并不意味着就会将其列为失信人员。 总之,坐牢罚金不交不会直接导致被列为失信人员,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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