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智障早产儿是否犯罪?


遗弃智障早产儿是否犯罪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遗弃行为和遗弃罪的概念。遗弃行为是指对需要扶养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而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这里的“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就包括像智障早产儿这种因为自身身体或智力原因,无法独立维持基本生活的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就是说,只有遗弃行为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才会构成遗弃罪。 那么,什么样的情况属于“情节恶劣”呢?司法实践中,通常包括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入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回到遗弃智障早产儿的情况,如果家长仅仅因为孩子是智障早产儿,出于逃避经济负担等原因将其遗弃,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可能只是一般的遗弃行为,这种行为在道德层面会受到谴责,同时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然而,如果遗弃行为导致了智障早产儿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或者使孩子面临生存危机,那么就极有可能构成遗弃罪,会受到刑法的制裁。 总之,无论是从道德还是法律角度,都不提倡遗弃智障早产儿。当面临经济困难等问题时,家长可以寻求社会救助、慈善组织的帮助,或者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情况,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解决困难,而不是选择遗弃这种错误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