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造成他人受伤算工伤吗,赔偿多少?
我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意外造成他人受伤了,现在很担心这会不会算工伤,而且也不知道如果算工伤的话要赔偿多少钱,心里特别没底,希望能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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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看看意外造成他人受伤是否算工伤。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等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是在工作过程中意外造成他人受伤,一般情况下这并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畴,工伤主要是针对劳动者自身受到的伤害而言。不过,如果是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导致意外发生并造成他人受伤,可能会涉及用人单位的相关责任问题。比如保安在维护单位秩序时与他人发生冲突致他人受伤,这种可能是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发生的。 关于赔偿多少的问题,如果是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和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果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赔偿金额要结合具体的伤害程度、医疗费用、误工时间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计算。而且在不同的案件中,赔偿情况也会有很大差异。所以,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通过法律途径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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