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是否算逃税偷税?
我有个项目是挂靠在别的公司名下做的。最近听说挂靠可能涉及逃税偷税,我心里有点慌。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挂靠这种行为是不是就算是逃税偷税呢?我很担心自己因此惹上法律麻烦,想弄清楚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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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挂靠并不直接等同于逃税偷税,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挂靠。挂靠是指一个单位或者个人,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情况下,借用符合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施工任务,并向该资质施工企业交纳相应“管理费”的行为。而逃税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 如果挂靠行为中存在通过虚假的财务报表、隐瞒收入、虚列成本等手段,以达到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目的,那么就可能构成逃税偷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挂靠方和被挂靠方都按照税法规定,如实申报收入和缴纳税款,那么这种挂靠行为本身并不构成逃税偷税。例如,被挂靠方在收取挂靠方的管理费后,依法缴纳了相应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挂靠方在取得经营收入后,也按照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款。在这种情况下,就不存在逃税偷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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