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关系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在法律领域,挂靠关系指的是没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去承揽工程等业务的行为。通俗来讲,就好比一个人没有某个技能证书,但他借了别人有这个证书的身份去承接需要该证书的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对挂靠关系有诸多规定。根据该解释第一条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这就明确了挂靠行为下签订的合同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比如张三没有建筑施工资质,借用了李四有资质的公司名义与某开发商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这个合同就是无效的。 合同无效后,工程款的结算问题也有相应规定。该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即便合同无效,但如果工程质量合格,实际施工人还是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拿到工程款。 另外,对于挂靠行为引发的质量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意味着被挂靠企业和挂靠人对于工程质量问题要一起承担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断是否构成挂靠关系,通常会综合考虑实际施工人是否以被挂靠人的名义对外开展活动、是否向被挂靠人缴纳管理费、被挂靠人是否参与实际施工管理等因素。比如,实际施工人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采购建筑材料、招聘工人等,同时定期向被挂靠企业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而被挂靠企业基本不参与工程的实际管理,这种情况就很可能被认定为挂靠关系。 总之,挂靠关系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和界定,其相关司法解释旨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被挂靠企业还是挂靠人,都需要清楚这些法律规定,避免因挂靠行为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